紧抓“住的安心”。
严格落实《土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强化用途变更“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准入管理,全面梳理2019以来重点建设用地地块信息,全面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30处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评审工作,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稳定,尚未发现重点建设用地违规开发行为。
狠抓“吃的放心”。
围绕粮食产地安全,优化产地土壤环境质量,统筹实施农用地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争取中央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97万元用于我市4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项目,治理修复面积共计2482亩。同时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实行分类管理,至今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强抓“管的决心”。
研究确定2023年度64家土壤和地下水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相关企业履行“三项义务”。动态调整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企业名单,及时制定“回头看”工作计划,按年度划分“回头看”企业数。督促企业按照《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指南(试行)》、《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指南》要求,逐项开展“回头看”排查整治,有效防止土壤污染风险,落实全市4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达标工作。
原标题:池州市净土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