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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房地产行业政策趋势梳理

2024/1/19 2:17:21发布21次查看
1.宏观政策趋势
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18 年下半年工作电视会议,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加强预调微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继续改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强化考核激励,落实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8月3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8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建立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机制,区分不同行业、企业类型设置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科学评估超出预警线和重点监管线企业的债务风险状况,根据风险大小程度分别列出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明确其降低资产负债率的目标和时限;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私募资管产品、设立子公司作为管理人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募集股权性资金开展市场化债转股;研究出台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及去产能相关企业债务的综合政策以及金融等相关领域的具体政策,落实好有利于“僵尸企业”出清的税收政策,通过推动债务处置加快“僵尸企业”出清。
8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即日起,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从此前的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
8月10日:央行发布2018 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显示2018 年上半年,中国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结构调整深入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新兴产业蓬勃发展,质量效益保持在较好水平。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上升,就业形势向好,物价基本稳定。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8%,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2.0%;下一阶段,稳健的货币政策要保持中性、松紧适度,把好货币供给总闸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根据形势变化预调微调,注重稳定和引导预期,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疏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通过机制创新,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8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 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应盲目抽贷、断贷。对成长型先进制造业企业,要丰富合格押品种类,创新担保和融资方式,合理确定抵质押率,在资金供给、贷款利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支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对资本金到位、运作规范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的信贷投放;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出清,释放转移沉淀在限控领域和低效项目的存量资金,腾出信贷空间,投向支持类领域和项目。
8月22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准施策,着力疏通政策传导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建立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快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
8月27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 个税法二审起征点每月5000 元不变,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
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专章规定居住权,增加优先承租权制度。
8月29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银行保险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房地产信贷政策,严禁“首付贷” 和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等违规行为。
2.产业政策变化
8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辽宁沈阳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座谈会,要各地加快制定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抓紧调整住房和用地供应结构,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和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加强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地方政府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市场稳定,完善对地方房地产调控工作的评价考核机制。要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坚决问责。
8月8日: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帮扶省份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合理安排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尽量不占或少占优质耕地。深度贫困地区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杜绝强制拆建;要按照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拆旧复垦安置,防止盲目推进。
8月17日:住建部约谈海口、三亚、烟台、宜昌、扬州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强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精神上来,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完善和落实房地产调控措施,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促进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约谈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地方政府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住房需求,促进供求平衡,切实增加住房及用地有效供应,严肃清理查处捂盘捂地、囤房炒房等问题,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严厉打击投机炒作,遏制房价上涨。
3.地方政府政策变化
8月1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开征求〈广东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办法〉意见的公告》,传统村落中,严禁拆除、迁移保护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保护性建(构)筑物,严禁以保护利用为由将村民全部迁出、实施房地产开发。
8月2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到2020 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736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737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4670 万亩;在生态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支持耕地后备资源丰富的国家重点扶贫地区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允许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8月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圳新房改方案正式落地。到2035 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 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 万套;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供给租赁住房供应比为:40%、20%、20%、20%。
8月6日:沈阳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将限购范围从核心城区(和平、沈河、浑南三环内)到全市范围(不含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并对开工延迟企业征缴土地闲置费用,甚至收回土地使用权。
8月8日:北京印发《居住建筑室内装配式装修工程技术规程》,从今年10 月1 日起正式实施,并将住宅装配式装修地方标准从公租房推广到普通商品房项目。
8月13日:海南将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将设定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相关用地效益指标作为土地供应的门槛,并约定履约要求和土地退出机制,倒逼企业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益;将进一步严格把好招商引资的项目用地关,不断提升土地开发利用效益,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8月13日:南京市房产局出台《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
8月13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7月31 日后,除已批准的商务公寓外,各类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涉及只租不售商务公寓的项目,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 年。
8月19日:海口市公布六项举措遏制房价上涨, 压实责任,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房地产调控职责。强化调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压实,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问责机制;不打折扣,强化最严限购政策执行落地。对照省市各级各部门今年出台的调控政策,确保从严管理,全面落实、逐一落地;源头管控,强化“一房一价”备案管理;对在售项目存在价格虚高备案的要“回头看”,重新调整备案价格;严管重罚,强化市场秩序规范整治;通过全覆盖、双随机、不定期以及专项行动等执法方式,严肃市场秩序,强化执法整顿; 有效供给,强化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等住房的建设力度;加强宣传,强化市场预期合理引导。
8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门约谈住房租赁企业,明确提出规范住房租赁企业行为的“三不得”“三严查;不得利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获取的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不得以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或哄抬租金抢占房源;不得通过提高租金诱导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方式抢占房源;严查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融资资金的行为;严查哄抬租金扰乱市场的行为;严查不按规定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的行为。
8月24日:呼和浩特多措并举调控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全面停止房地产去库存调控措施,将处置权抵押、调整用地性质、调整户型结构和配套费后置等措施纳入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政策范围;各地区和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加快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的手续问题,促进存量房源加快上市;加大房地产供应量。保证全年土地供应量达到5000 亩,其中普通商品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70%;继续落实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3%的公共租赁住房任务;回迁安置比例控制在70%左右;加快实施公租房租售并举政策;严厉打击垄断房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项目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以认购、认筹、预订等变相售卖行为,引导群众理性购房,有效抑制房价上涨。
注: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全联房地产商会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仅供参考。本报告的版权为全联房地产商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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